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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性不合,是離婚的好理由嗎?

引言

要問「個性不合」究竟是否該是離婚的理由之前,應該先問「個性合」是否就能保證夫妻不衝突、不爭執、不論誰是誰非。現代人常常以「不同」,做為人與人的關係能否緊密的依據。問題是這樣的不合,究竟是因為「不一樣」造成無法共同生活,還是因為「他沒有辦法跟我一樣」。尤其現代人結婚已經不是媒灼之言,戀愛一談好幾年才結婚,怎麼會到了結婚後好幾年,才知道「個性不合」?因此,個性不合其實有很多玄機,讓我們來弄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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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重點

1. 世上找不到個性一樣的人。在法律上,個性不合,並非法定離婚理由。因為個性不一樣並非對錯,就是單純的不一樣,不一樣,在法律上並不表示不能共同生活。
2. 當個性指的是內在信念、價值與根源時,如果真的南轅北轍、難以妥協,應該在婚前就無法吸引對方。然而一般個性不合,指的卻是做事方法、生活作息、飲食起居,這樣的不合,往往就是要求對方配合自己,如此就是以自我為中心,容易發生衝突。
3. 不同個性來自不同原生家庭。然而每個人的原生家庭都不同,於是要化解因個性不同而來的衝突,就必須離開自己原生家庭的模式,由夫妻共同決定、建立新的模式。不是你家或我家,而是夫妻共同的家。
4. 要化解個性不同而來的衝突,可以尋求牧師、婚姻輔導等第三者的幫助。學習不強迫另一半照我的意思,彼此饒恕,學習欣賞另一半的特質,生命自然有不同成長。

討論

1. 你(妳)和另一半的個性合嗎?哪個部分差異最大?
2. 你(妳)曾經因為與另一半出現差異,弄到想要離婚的地步嗎?當時的情境如何?
3. 你(妳)如何處理與另一半的個性差異問題? 你(妳)覺得是個性不合,還是不同而已?

練習

1. 請小組長發給組員每人一張A4紙,然後組員將紙橫擺,對折再對折成1/4。
2. 最左邊寫下個人與另一半個性不同之處;
次左邊寫下這些不同處,你(妳)認為是衝突還是互補;
次右邊寫下對你們婚姻的影響;
最右邊則寫下你認為自己要如何改善。
3. 例:最左邊: 我重視大方向,太太重視細節;
次左邊: 互補;
次右邊:這樣我可以看清楚家庭的需要,但太太可以告訴我需要注意的細節。但有時候她的提醒會讓我覺得有點沒面子。
最右邊:如果我在決定家裡的事情之前,可以提出來跟她商量一下,再決定怎麼做,就可以做出更好的決定。
4. 待每人都寫完後,兩人一組分享,如有夫妻在場,則夫妻一組,看看寫的是否一樣。
5. 每組分享完後,小組長指定人分享,以夫妻組優先。

經文

凡事謙虛、溫柔、忍耐,用愛心互相寬容,用和平彼此聯絡,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。(以弗以書4:2-3)。

禱告(請參考使用)

親愛阿爸天父,謝謝祢讓我知道,祢創造每一個人都不同,都有祢獨一的計畫、獨一的命定,也教導我這是祢所設立的真理。於是讓我知道,每個人的個性不同是必然的,於是我不再聽信仇敵的謊言,不再被世界的說法牽引,以為個性不同可以成為離婚的理由。主啊,求祢讓我們學習,尊重另一半的不同,讓另一半的不同補足我的軟弱與缺陷,也用我的不同,與另一半互補,讓夫妻的不同,都成為彼此的幫助與祝福,而不是高舉不同,擴大不同而成為破口。主啊,我願意在祢面前降服,願意先改變自己,成為適合另一半的那一位,而不是要求另一半來配合我,於是不同便可以合一。謝謝主,讓我有新的眼光、新的看見,奉耶穌的名禱告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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